各区县人民政府、示范区管委会,市直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快吐鲁番市农村安居工程建设,早日实现贫困村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。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办公室《关于22个深度贫困县市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调研检查情况的通报》文件精神,市人民政府决定近期对全市贫困户2018年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时间
2018年6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二、督查方式
采取“随机抽查乡镇和行政村、网上锁定建房农户名单、实地走访建房农户、现场核对基础数据、登录信息系统核实”等方式进行督查,原则上每个区县抽查1-2个乡镇,每个乡镇抽查1-2个村,每个村抽查不少于30户。
三、督查组人员
组 长:谢 强 市政府副市长
副组长:孙文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、世行办主任
王 平 市住建局局长
成 员:市住建局安居办、质监站,市扶贫办、民政局、残联各1名业务人员。
四、督查内容
(一)建房任务落实情况
1.区县、乡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,建房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县、乡镇、村组、农户情况;
2.农户申请、村委会评议、乡镇审核、区县审批、各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的补助对象认定审批程序、公示公开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。
(二)体制机制建立情况
1.各级农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机构和人员配备、经费保障落实情况,区县、乡镇两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可否满足日常各项工作需求情况;
2.区县、乡镇、村三级建房基础数据精准机制、质量安全机制和工程建设机制建立情况;
3.区县、乡镇、村三级督导检查以及安全施工机制建立情况及可否保证农村工匠、农村建房劳动力充足等情况。
(三)改造方式分类执行情况
1.新建、改扩建、加固等改造方式的分类执行情况;
2.按照《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》,对不同结构类型农房进行改造建设,对C、D级危房进行鉴定情况;
3.根据7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结构要求,是否在房屋四角和纵横墙交接部位设置拉结钢筋,砖混、砖木结构,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,承重墙顶或檐口高度处宜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、配筋砂浆带圈梁或钢筋砖圈梁等情况。
(四)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(以下简称农村4类重点对象)建房情况
1.各级扶贫、民政、残联、财政、住建等部门,共同落实农村4类重点对象建房基础数据等情况,重点督查各相关部门是否履职尽责、主动作为;
2.落实各区县农村4类重点对象2011-2017年已建房户数、2018-2020年实际建房需求,基础数据“精准到户、落实到人”落实情况,是否存在虚报、漏报等现象;
3.农村4类重点对象2018-2020年建房基础数据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情况。
(五)备工备料、工匠培训和政策宣传情况
1.砖(多孔砖)、钢筋、水泥等主要建材采购、运输、储备等情况,建材价格动态监管情况;
2.农村安居工程宣传动员情况,重点面向农村4类重点对象宣传建房优惠政策、补助标准、建房标准等情况;
3.农村安居工程“明白卡”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;
4.工程建设管理人员、农村工匠以及建房农户等各类人员技能培训情况;
5.乡镇、行政村两级和“访惠聚”驻村工作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采取互帮互助、合作社组织等多种形式,支持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情况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各区县要提前准备详实、准确、全面的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,并选派2-3名业务骨干协助开展督查工作。
2.督查中,对发现工作作风不实、推诿扯皮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,要严格按照违纪违法线索,实行问题专报,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。
3.专项检查工作组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,提出合理建议,待检查结束后,要及时撰写内容详实、全面的督查报告。
4.督查工作期间,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,做到轻车简从、厉行节约、廉洁自律。
联系人:艾比布·艾合买提 联系电话:8529382
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6月1日